SaN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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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酷到底5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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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你的生日之际,诚挚地献上我的三个祝愿:一愿你身体健康;二愿你幸福快乐;三愿你万事如意!       今天是你的生日,我在此送上我的祝福,祝你生日快乐,希望我们能成为好朋友,我有一本日记本名字叫做《生活点滴》,如果想了解我的人就看看我的这本日记本,如果有喜欢的朋友可以加为收藏,在此我期待你的收藏,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可以找我说说,我虽说不是一个很好的开导者,但是我相信我一定是一个很好的听众,在此我忠心的祝愿天下有情能够成为一对 | ||
时间:10/7/2018 8:28:12 PM |
yaoer5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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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无主题] | |
一样的选择,祝福你! | ||
时间:9/30/2008 10:02:53 AM |
zixu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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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快乐哦 | |
希望你能振作起来,还有很多朋友在默默支持着你,不是吗 要开心哦 今天是元霄节,祝你快乐吧 | ||
时间:2/21/2008 12:36:20 PM |
Arrea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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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ehe | |
世界是很残酷的,祝你好运. | ||
时间:2/4/2008 7:33:57 AM |
噎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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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好的@@~~~!! | |
亲爱的,会好的!!~~ 一切都会好的!!~~ 要加油哦~~!! | ||
时间:11/25/2007 10:30:22 PM |
三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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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无主题] | |
给自己个梦 他会来的 | ||
时间:11/1/2007 1:03:24 PM |
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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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Re:Re:最后一篇的法律意见(回复宜) | |
你们家的这种情况最好能找个律师. 律师会告诉你应该怎么做的. | ||
时间:8/27/2007 9:36:31 AM |
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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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Re:最后一篇的法律意见(回复SaNa) | |
这并不是说要分六份,只是各继承人可得遗产的几分之几的结果. | ||
时间:8/27/2007 9:36:05 AM |
SaN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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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最后一篇的法律意见(回复宜) | |
谢谢你   可我还是有点不懂   为什么要 分六份啊? | ||
时间:8/26/2007 8:15:35 PM |
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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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一篇的法律意见 | |
我不是律师,但是有些法律知识. 你们家的这种情况属于遗产纠分 根据继承法来说 父母亲过世后根据继承法,遗产由其父母及其子女,配偶继承.如有遗嘱按死者遗嘱履行。(但遗嘱需要有法律效力即已经公正). 以所写的事实来看.因母亲先过世.此时已经发生遗产分割,即夫妻财产平分成平等的两份.母亲的财产按继承人的人数平分(例如一子一女和丈夫共三人).丈夫得其中的三分之一. 在父亲过世后其财产也要按继承人的人数平分(因其已经再婚,再婚的妻子及再婚后的子女也有继承权.)成四份.其继承人各得其中四分之一. 以你所写,无有利证据证明银行存款和物产.实际待分割的资产只有房产.最后四个继承人分别分割得到房产的资产依次为:儿子和女儿分别为六分之二,续妻和再婚后所生的儿子分别为六分之一. 目前应积极寻找动产的有利证据以及法律源助即找律师.如果有再婚时财产公正更好.对自己会更为有利.  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. | ||
时间:8/24/2007 9:48:02 PM |
冷酷到底5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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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无主题] | |
人嘛,要学会圆滑! | ||
时间:7/13/2007 11:02:24 AM |
恋鱼爱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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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哦.咱们是同行耶!~ | |
嗨!~你好.SaNa.我没有叫错把?我看到你的日记了.还有你的档案.我也是87年的啊.不过我是新疆的.我也学护士.呵呵,好巧啊.我想我们应该可以做很好的朋友吧? | ||
时间:6/10/2007 3:04:28 PM |
荼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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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Na | |
亲爱的SaNa,请相信,这些委屈不算什么.别再说孩子气的话,你没有做错什么,为什么要一直道歉.你的呼吸怎么会是错事,你是唯一的,珍贵的.你不是为了你妈妈而活,是为了自己.你妈妈一定也是希望你快乐的,而不是为了她.你快乐,才是给爱你的人最大的安慰.SaNa,别太悲观丧气,病人的痛苦加在你身上,你会学着包容,乐观.因为你是天使,你是骄傲. | ||
时间:5/9/2007 10:53:37 PM |
SaN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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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今日日记!(回复三多) | |
呵呵,头一次有人说我是好孩子,谢谢你啊` | ||
时间:11/21/2006 6:28:27 PM |
三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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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日记! | |
真是一个好孩子!   我挣的钱都不知去向! | ||
时间:11/16/2006 5:30:15 P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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