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见春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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隽瑜宝宝
Re:[无主题](回复又见春分)
俺杀过来了,春分姐姐看招!

时间:9/8/2005 9:35:16 PM

隽瑜宝宝
Re:[无主题](回复又见春分)
俺杀过来了,春分姐姐看招!

时间:9/8/2005 9:34:59 PM

又见春分
Re:Re:[无主题](回复落剑飘香)
我最近在看《格兰特船长的儿女》
算是在二十年前看过吧,早就全忘了,
女儿借来的,小家伙看不下去,归我了。

时间:9/8/2005 9:34:11 PM

落剑飘香
Re:[无主题](回复又见春分)
........
我嘛
最近也无写东西的兴致
在看《诛仙》

时间:9/8/2005 10:16:06 AM

又见春分
[无主题]
呵呵~~小家伙总算蒲头了~~

时间:9/8/2005 9:50:43 AM

楼下的我佩服你
[无主题]
其实偶们春分姐很温柔
不用那么怕怕啦

时间:9/7/2005 5:48:39 PM

匿名
这么大年纪了,还小天使什么的,
女人永远是长不大的孩子!
 
光荣的匿了。 *_^

时间:9/7/2005 5:12:50 PM

落剑飘香
[无主题]
请于额头标注姓名
PS:真的是黑的和我有一拼之力了。。。。

时间:9/7/2005 4:36:31 PM

又见春分
Re:Re:Re:Re:Re:Re:Re:Re:Re:路过(回复隽瑜宝宝)
想起一句话: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,不幸的家庭各有不幸,
将“家庭”二字换着是“女人”,就是我们女人的写照了,
女人啊,你永远都是感情的,和善良的,
除了我们彼此说声:珍重
还可以更多地说些什么吗?
 
今天,我从网上下载了好些图片,
其中一副甚是喜欢,
一个小天使对我说:如果我懂魔法,我一定要令你变得好幸福、好幸福!
也送给你呀,让小天使也祝福你!
而且,我深信:小天使她一定是懂魔法的!!

时间:8/31/2005 11:18:13 PM

隽瑜宝宝
Re:Re:Re:Re:Re:Re:Re:Re:路过(回复又见春分)
关于一动不如一静,我也认同。
只是今次辞职是情非得已
这样的工作那里找啊?
再做几年交够社保,就等着收退休金了,多爽!
这回确是有苦衷的
那篇“骗”你们的日记非空穴来风
我隐隐的说明了辞职的原因
 
老大和SK
 
但抱歉,我还真的不想进入别人的圈套
所以,我选择辞职。
天啊,老天就是喜欢这样玩我,我招惹谁了?
一直我只想安份的过平凡日子而已
 
我不得另寻出路。
好在,路已在脚下,且是多条。
慢慢来吧,我想停一停,想一想,再走。

时间:8/30/2005 1:51:37 AM

隽瑜宝宝
Re:Re:Re:Re:Re:Re:Re:Re:路过(回复又见春分)
晚上10:30才回到深圳(上一留言是在老家父母家上网写的)
女儿和新搬来的邻居做了好朋友
10:30到家,10:35就和那两小孩打得火热
城市的小孩那
晚睡/没玩伴
嘿嘿
看,现在一点了,她们还没睡意
还在玩折手工
我可困死了
 
佩服你,有一群马骝在旁还能写东西
我可不行,放弃了电脑搞起卫生来(本来一进屋就想睡的)
 
小女还是回深圳读书
父母也是刚知道我有女儿的,他们心痛极了,怪我不早和他们说呢
母亲表示可接小家伙回乡读书或她来帮我带小孩
我想还是明年再另作安排
回乡是不可能的(我不想她变成乡下妹呢)
目前重要的是安排好我的新工作,再作打算(转学转来转去对小孩不好)
 
上海那份工还算是不错的
但如你所说,不那么自由了。要天天回金融大厦的高级写字楼上班,想想就怕。我已五年没正式坐班了!
是的啊,为女儿我放弃了很多!包括工作上的。她的存在局限了我的职业(职位)选择。
个人感情更不用说的啦。
现在真的是挺头大的。
后天送她上学后我就得跑几间欲应聘我的公司,最后权衡利弊离深或留深
然后马上在深圳供一套小小的房子(身为深圳的业主,方便小孩转回市区公立小学,她现在读的贵族学校,太浪费我的血汗了)
如果最后决定去上海的话,就在明年送她回中山读,再安排保姆或让我妈带
 
哭啊
天有多重,都我一个人承担。一个人处理所有的事务。更要顾虑方方便便
不过,还好,船到桥头自然直。
我越来越佩服自己了,真棒!
我居然所有的事都扛过来了!

时间:8/30/2005 1:35:07 AM

匿名
ZZZZZZZZZZZzzzz。。。。
ZZZZZZZZZZZzzzz。。。。

时间:8/29/2005 7:57:24 PM

又见春分
Re:Re:Re:Re:Re:Re:Re:路过(回复隽瑜宝宝)
又路过?该是踏上归程了吧?
当然应该坐下喝喝茶,唠唠家常了,
女儿的学校怎样?还有工作,都安排好了吗?
我这个人呀,观点老套,一动不如一静,
不过,为了自己更好的未来和发展,
孩子是应该交给父母或兄长了,我一早就也有这想法,
并不是因为她绊脚,而是为她打造一个更好的明天,
你幸福,孩子才会幸福,
你快乐,孩子会更快乐,
即使她现在还年幼,并不懂得这个观点,
但她终有一天会明白的,
她的出生,或者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吧
所以注定她将要受更多的苦难,
为了她,你已经失去了很多,
但~
毕竟自己的幸福也是很重要的。

时间:8/23/2005 11:09:12 PM

隽瑜宝宝
Re:Re:Re:Re:Re:Re:路过(回复又见春分)
路过,口干了,姐姐赏碗茶哩

时间:8/23/2005 2:31:03 PM

又见春分
Re:Re:Re:Re:Re:路过(回复隽瑜宝宝)
是咯,人生之秋,
但心还不老,哈哈~~
惭愧哩~

时间:8/21/2005 7:02:52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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